5月30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布其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事宜。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福星股份持有80%权益子公司北京宇盛宏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与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合作,中融信托拟设立信托计划,并以募集的信托资金通过包括但不限于增资、债权重组、发放信托贷款等形式对项目公司进行投资。
信托计划以6亿元信托资金向北京宇盛宏利增资,其中3300万元计入北京宇盛宏利的注册资本,剩余资金5.67亿元计入项目公司的资本公积。增资完成后,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由1100万元增加至4400万元,信托计划受托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刘国宽(非公司关联方)分别持有项目公司75%、20%、5%股权。
信托计划受让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对北京宇盛宏利享有本金6亿元的债权,期限18个月;以6亿元信托资金向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期限18个月,利率均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常水平。
担保措施为,项目公司以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北京福星惠誉、刘国宽分别以其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向中融信托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以持有福星惠誉的部分股权向中融信托提供阶段性质押担保,公司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要求北京宇盛宏利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51.62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02.76亿元,其中,福星股份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51.62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8.75%)、实际担保金额为102.76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9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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