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为两家子公司融资共4.9亿元提供担保,两笔融资担保期限分别为18个月和12个月。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该两家子公司分别为福建宏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广西金川阳光城实业有限公司,阳光城拥有该两家公司100%和85%的权益。
其中,福建宏辉房地产接受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4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阳光城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州光旭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计划,阳光城为子公司福建宏辉房地产提供的计划担保额度为4亿元,已使用3亿元,本次从子公司福州盛世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计划担保2亿额度中调剂1.4亿元额度至福建宏辉房地产。
另一边,广西金川阳光城接受浙商金汇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5亿元的融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阳光城参股公司广西丽原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其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以广西丽原生物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广西金川阳光城该笔融资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此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为196.39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41.85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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