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质押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接到公司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获悉阳光集团将所持有的2400万股股份做了质押,质权人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28%,于2019年6月10日开始质押。
公告披露,上述质押事项已于2019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 731,054,38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05%),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85,323,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92%);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586,812,7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49%);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 为411,78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411,353,42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6%)。
阳光城方面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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