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宏安地产有限公司公告披露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全年业绩。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宏安地产录得收入约为28.32亿港元,同比增长109.47%,录得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为5亿港元,同比降低72.36%。
宏安地产表示,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中一个马鞍山项目荟朗(位于马鞍山马锦街)于2018年8月竣工及交付。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本年度溢利减少的主要归因于截至2018年3月31日止财政年度就出售两间间接全资附属公司确认的其他收入减少和重新计量在合营企业保留的50%股权(不计及荟朗竣工确认的溢利)。
其中,年内,宏安地产的物业开发已确认收入约为28.27亿港元,此外,于2019年3月31日,该集团的投资物业组合包括位于香港之商用及工业用单位,账面总值约为8.10亿港元。
年内,宏安地产的总租金收入约为820万港元,较去年减少约1440万港元,宏安地产表示,总租金收入减少主要归因于报告年度内出售数项物业。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6月11日,宏安地产发布内幕消息及盈利警告,称集团预期截至2019年3月31日止年度母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较2018年同期相比将减少约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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