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回复深交所对其2018年年报提出的问询。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滨江集团于2019年6月2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报的问询函》,深交所要求滨江集团说明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而净利润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滨江集团表示,该公司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收入及毛利虽然有所增加,但是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投资收益、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的变动和项目净利润中少数股东损益比例的上升导致了该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增长而归母净利润下滑的情况。
关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额为负对公司流动性及短期偿债能力产生影响,滨江集团则表示,该公司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额为负,是由于新取得的土地处于开发的初步阶段,还未达到预售条件而造成的阶段性现象。
同时,但该公司也提及,前期大量的土地储备为后期销售回款的增加提供了保障,而且作为上市公司,融资渠道较多,账面有足够的货币资金作为保障,故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额为负是暂时性的,对公司流动性及短期偿债能力没有影响。
深交所此前要求,滨江集团详细说明公司合作开发土地的具体模式。
此次的公告披露,该公司大部分项目权益比例低于50%的原因包括项目合作方增多,一般都有两家以上房地产企业合作开发;合作开发项目,可以使各方房地产企业分摊投资资金,降低投资风险;参与合作开发的房地产企业可以更好发挥自身优势,对项目进行互补开发;部分地块原土地方为引入公司品牌和产品,主动引入公司作为小股操盘方,共同合作开发。
项目公司收益回报的主要形式是项目公司提供资金获取利息收入;如果项目由公司代建,公司会根据项目进展取得部分管理费收益;项目公司交付实现利润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
值得一提的是,深交所要求滨江集团说明报告期末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滨江集团表示,该公司报告期末开发产品和开发成本所涉及的房产项目大致可分为已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和还未动工或刚开始动工未达到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两大类。
其中,报告期末对已预售的项目采用平均售价减去预计成本及相关税金、费用进行存货减值测试。其中“平均售价”为该项目截止报告期末已签约的平均售价,“预计成本”为报告期末账面存货的单方成本加上预计未来还可能发生的单方成本。经测试该公司上述房产项目预计均可盈利,即存货的预计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故未计提跌价准备。
对于还未动工或刚开始动工未达到预售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该公司参考周边楼盘的市场价格以及项目预计将会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等因素进行存货减值测试,经测试亦未发现明显减值迹象,故无需计提相关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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