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继续对上海玛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此前于2017年8月,新湖中宝全资子公司新湖地产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支行签订了《保证协议》,为其全资子公司玛宝公司签订的《人民币银团贷款合同》提供保证担保,被保证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不超过56.51亿元,保证期间为自贷款合同确定的贷款到期(2026年8月15日)之次日起两年。截至目前,新湖地产为玛宝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8.35亿元。
2019年7月,新湖中宝与融创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书》,拟转让玛宝公司股权,转让后玛宝公司不再属于新湖中宝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上述担保将转变为对外担保。
新湖中宝表示,公司同意在股权转让期间继续维持上述担保关系,玛宝公司应在2019年12月25日前解除上述担保,如玛宝公司未能在前述期限内完成,则公司额外宽限3个月期限。如公司承担了前述担保责任,则玛宝公司应承担因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据了解,截至目前,新湖中宝对外担保余额合计163.5亿元(不包含对发行美元债券提供的跨境担保),其中对全资和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6.84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6.53%和38.93%;无逾期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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