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香港地政总署修订公开招标承投政府土地,缴付初始按金及地价余额的安排,即日生效。每一投标者为承投有关政府土地而提交标书时所缴付的初始按金,最高金额将由过往的2,500万港元,增加至5,000万港元。
在新安排之下,发展商在入标时缴交的「初始按金」将按比例而定,按照地政总署粗略估算的地价,由最低1,000万港元至最高5,000万港元不等。例如估值少于1亿港元的地价,按金为1,000万港元,其后每1亿港元,按金增加1,000万港元,最高超过4亿港元的地皮为5,000亿港元。
另外,中标者须于地政总署公布投标结果后的7个工作日内,缴付部分地价,金额为投标价的10%减去已缴付的初始按金,并向上调整为最接近的十万港元数值;过去则是要求中标者一个月内缴清地价余款。修订后的安排将适用于2019年8月8日及之后开始招标出售的土地。中标者须于投标结果公布后的28日内缴付地价余额的现有安排,将维持不变。根据现行做法,落选投标者已缴付的按金,将于投标结果公布后不久退回。
地政总署发言人表示,一并实施上述两项新措施,会增加中标者违约的成本,从而更有效遏止中标者违约,并在出现中标者违约的情况下,加强保障政府的权益。
高银金融在今年5月以111.2亿元,夺得启德第4C区4号商业地,不过其后发展商以社会矛盾和经济不稳为由,在上月选择挞订,但由于政府过往招标官地要求的按金普遍划一2,500万港元,造成挞订损失的按金只相当于地价0.2%,引起市场关注。地政总署于2019年6月13日,撤销该次卖地,没收中标者已付的按金后,随之检视相关的付款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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