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将以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进行融资,总额不超过20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阳光城拟与山东信托、融博泰合作,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项下房地产项目在销售过程中形成的购房应收款为基础资产,以上述基础资产发行相关产品进行融资。
上述融资期限在总额不超过20亿的额度范围内分期实施,每一期融资存续期间不超过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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