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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对房企发外债备案不能简单认为是收紧发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16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546
核心提示:8月16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中称,今年7月初,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对房

8月16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的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中称,今年7月初,国家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这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收紧发债,而是一种规范管理的举措。

孟玮表示,去年以来,房地产企业境外发债规模增幅较大,部分房企境外过度发债,募集外债资金用于偿还内债等,增加了外债风险。

为此,在7月初印发通知,对房地产企业发行中长期外债备案登记申请流程、募集资金用途、风险防范等方面明确了具体要求,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于7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了一则关于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有关要求的通知。通知完善了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管理,强化市场约束机制,防范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可能存在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申请备案登记提出4条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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