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创兴银行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2019年8月21日,与越秀地产订立2019年框架协议,以重续2016年框架协议作为规管创兴银行集团与越秀地产集团于本银行的日常业务过程中将订立的该等交易安排。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创兴银行集团与越秀地产集团于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7年12月31日及2018年12月31日止三个年度所进行的该等交易过往初始公平值绝对总额分别为港币6,207,713元、港币6,748,338元及港币9,646,287元。
截至下列各财政年度的年度上限载列如下: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为3000万港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为4000万港元;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为5000万港元。
创兴银行认为,预期越秀地产集团需要本银行提供外汇服务需求将有所增长,董事会(除该等已就批准2019年框架协议的决议案放弃表决的董事外)认为,订立2019年框架协议以规管创兴银行集团与越秀地产集团不时订立的该等交易实属恰当。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