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北京燕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所持阳光股份无限售流通股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数量约为748.67万股份,减持均价6.7元,占总股本的1%,套现5016.07万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本次减持前,北京燕赵持有阳光股份49,050,000股,占总股本的6.54%,减持后,持有的股份数量变更为41,563,321股,占总股本的5.54%。
据了解,此次股份减持为,上市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前持有、控制公司股份总额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东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限售股份,每累计达到该公司股份总额的1%时,公司应作出公告。
阳光股份表示,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此外,北京燕赵的股改承诺已于2011年1月13日履行期满,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最低减持价格承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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