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昌兴国际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广州义德向富春投资出售富春东方55%股权,代价为人民币5.47亿元(相当于约6.07亿港元)。
公告显示,富春投资将分四笔付款,为尽量减低于完成后无法收取第四笔付款的风险,于第二笔付款后及转让富春东方的55%股权前,富春东方将就东方文德广场的零售店铺、办公室物业、车位及一项住宅单位(总金额约为人民币2.49亿元)作抵押,作为富春投资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付款责任的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富春东方为于中国成立的合资企业,由广州义德及广东森岛分别拥有55%及45%权益,主要从事物业发展、销售及租赁,并拥有位于广州东方文德广场的商业及住宅发展项目。
昌兴国际表示,拟将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及股息分派用于偿还以原有质押担保的公司若干附属公司(不包括富春东方)所结欠未偿还原有贷款及集团其他负债。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