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宿州市住建委发布《关于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致全市人民群众的一封信》。
信中提到,该市将全面放开城镇落户,取消一切门槛;农业转移人口在主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并落户,对缴纳的契税给予全额财政补贴;符合保障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住房租赁补贴。
与此同时,农业转移人口原享有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以及派生的征地补偿权、惠农补贴享有权,在户口迁移城镇后,依法保持不变。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早在今年8月,宿州市人民政府网站曾发布《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就提到了对农业转移人口的购房契税减免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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