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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针对“类住宅”发管理新规 违者冻结账户或列入黑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0-17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620
核心提示:10月15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

10月15日,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建设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预防建设项目变相改造为“类住宅”全链条管理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预防和遏制建设项目变相改造为“类住宅”行为,意见截止时间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办法》主要为规范厦门市内的商业、办公、工业、物流仓储类建设项目预防变相改造为具有居住属性和居住功能的“类住宅”的全链条管理。建设项目应采取单独供地和非单独供地两种供给方式。

其中,加大商业、办公去库存和通用厂房建设力度,并在出让合同中增加禁止条款,对受让人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将此类项目改为“类住宅”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及宗地内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属于单独供地的工业、物流仓储类建设项目应采取常规使用年限和缩短使用年限的供给方式。

同时,《办法》要求平面功能标注不得出现诸如“公寓”、“卧室”、“客厅”、“阳台”、“厨房”等类住宅功能描述,且布局不得采用住宅套型设计,不得设置厨房等居住空间,卫生间、茶水间或饮水供应点必须集中设置。

《办法》还显示,涉嫌改建为“类住宅”的行为一经立案,即责令立即停止建设等行为并冻结该项目账户。若发现整改后再次违法违规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并推送至信用厦门信息平台。同时资源规划部门应对列入黑名单的违法违规企业及其控股公司,限制其参与本市土地市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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