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厦控股”)通知,其持有的公司2,613,288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执行冻结,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0月21日,冻结期限3年。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截止公告日,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263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43%,本次冻结后,广厦控股累计被冻结股份2,613,288股,占其持股总数的0.80%,占公司总股本的0.3%。
浙江广厦表示,本次股权冻结系因广厦控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所形成,被担保单位将积极应诉,争取达成和解、尽快解决。
浙江广厦进一步表示,本次被冻结股份短期内不存在划转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于10月16日,浙江广厦还发布公告,宣布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股份被申请轮候冻结,总涉股4723万股,占浙江广厦总股本的5.42%。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0月16日,冻结期限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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