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据上海清算所信息披露,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2019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本期基础发行规模3亿元,发行金额上限6亿元,期限为3+N(3),将于2019年10月28-29日发行。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该债券的起息日为10月30日,上市流通日为10月31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10月30日。采用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发行,主承销商和簿记管理人为北京银行,联席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
经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为AA+级。
光明地产表示,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额度为35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项目开发建设、偿还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借款、债务融资工具和补充流动性。本期中期票据基础发行规模为3亿元,发行金额上限为6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发行人于2020年2月22日到期的超短期融资券“19光明房产SCP002”。
据了解,该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金额为9亿元,票面利率3.81%,起息日为2019年8月26日,到期日为2020年2月22日。
截至目前,光明地产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余额人民币88.70亿元,具体为:中期票据余额24.42亿元、含权中期票据23.5亿元、超短期融资债券19亿元,还有21.78亿元待偿还证监会主管A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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