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发行2019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本期发行金额15亿元,发行期限3+N(3)年。
主承销商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簿记管理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期中期票据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永续票据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方式确定,在前3个计息年度内保持不变。前3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
华侨城表示,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发行人下属子公司康佳集团流动资金。
此前10月17日,华侨城发行2019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金额15亿元,发行期限为3+N年。募集资金同样用于补充公司下属子公司康佳集团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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