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为支持控股子公司运营发展,茂业商业拟与恒丰咸阳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内蒙古维多利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维多利集团”)向其申请的一年期授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承担的保证责任最高本金限额为3亿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上述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至全部合同中最后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两年止。
维多利集团成立于2002年6月12日,注册资本为1.7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卢小娟,经营范围为停车场经营、商场管理、物业管理和服务等。
此外,茂业商业拥有维多利亚集团70%股权,维多利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后者15%股权,自然人邹招斌、陈帮海、林志健和陈千敢分别持有4.7%、4%、3.3%及3%的股权。
于2019年9月30日末,维多利集团的资产总额为59.48亿元,资产净额为19.86亿元,于今年前九个月,维多利集团实现营收25.57亿元,净利润为2.94亿元。
该笔授信,除茂业商业外,维多利集团还将以其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锡林北路首府广场1号楼提供抵押担保,建筑面积9987平方米。另维多利集团子公司包头市维多利商厦有限公司将以其自有的位于包头市的东方红CBD商业广场进行抵押担保,该商场建筑面积为7.75万平方米。
茂业商业表示,为维多利集团提供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其融资需求,补充其内部流动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同时,由于维多利集团本次借款对应的抵押物评估值较高,以及其他股东并不参与维多利集团的经营管理,因此维多利集团的其他股东没有按比例提供担保。
截至公告日,茂业商业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为7643.80万元人民币,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6.34亿元人民币(不含本次),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6%、100.53%。无逾期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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