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公司于11月20日收到由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账户拨付的产业引导资金补贴人民币990万元。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1月20日期间,公司累计从芜湖市鸠江区财政局获得同类补贴人民币10350万元。
根据公告披露,本次政府补助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该款项性质为产业引导资金,该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且不具有可持续性,公司将上述合计10350万元政府补助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新华联表示,本次获得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公司本年度税前利润10350万元。公司将合理合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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