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本地媒体消息称,从11月22日开始,广州对于非本市户籍人士购房的资格进行调整,即在非本市户籍居民购房人资格查验过程中,个税和社保缴纳记录可作为相互补证资料。
据相关报道称,上述消息已得到天河区房管局确认。
据了解,购房人某月个税缴纳记录出现断缴或补缴情况,而当月社保记录显示为正常缴纳,则可视同其连续正常缴纳;但如果当月社保是后来补缴的,则不行。
对此,消息援引业内人士称,该政策有助释放刚需。另称,该政策能惠及的人群应该比较有限。正常来讲,企业缴纳社保和申报个税的人员和数量必须一致,如果不一致,申报系统马上就会跳出来提醒企业,也会给企业发书面警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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