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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11.5亿出让一宗商住地块 购物中心及酒店须整体自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11-26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212
核心提示:11月25日,浙江丽水·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一宗商住地块,该地块的项目用地面积15.48万平方米,起拍价为11.5亿元,地块将

11月25日,浙江丽水·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挂牌一宗商住地块,该地块的项目用地面积15.48万平方米,起拍价为11.5亿元,地块将于12月25日15时开拍。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该地块的编号为缙告字〔2019〕30号,是缙云县五云街道2019-5号(城市综合体)地块,该地块的总用地面积16.48万平方米,其中项目用地面积15.48万平方米,城市公园绿地用地面积1万平方米,该地块的地上建筑容积率1.50-1.90,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大于29.41万平方米。

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1.41万平方米(含物业用房和居家养老用房等);五星级酒店建筑面积6万-6.2万平方米(酒店客房数不少于500间);商业建筑面积8.8万-9万平方米,其中酒店建筑和商业建筑面积总和不少于15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9万-3万平方米。

该地块的用途为商服用地(零售商业、商务金融、旅馆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与绿地,地块的建筑密度不大于37%,绿地率不小于25%,地块的起拍价为11.5亿元。

根据规划,该地块住宅建筑限高27.0-80.0米,南侧沿好溪路建筑限高33.0米;酒店、商务办公建筑限高80.0米;商业建筑限高36.0米。

同时,受让人负责根据城市公共绿地建设标准出资建设地块南侧中央1万平方米的公园绿地,设计方案报县建设局审查同意。此外,整个项目建设期限为3年,受让人须在土地挂牌成交后6个月内上报项目设计方案(含配套公园设计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实施,12个月内开工建设。

出让条件要求,本地块实行带项目概念设计方案出让,受让人须在土地出让成交之日起10日内,另行支付2000万元项目概念设计方案的设计费用。同时,本地块项目购物中心(MALL)及五星级酒店部分须整体自持(项目建成后,可根据需要另行设立同股权的相关联管理公司负责运营),不得分割销售、不得以租代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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