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9日,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提供4.4亿元担保。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南京新城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申请融资4.4亿元,期限一年,由该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泰达股份表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南京新城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南京新城的另一股东江苏一德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本次担保后,泰达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94.40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235.29%。泰达股份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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