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关于公布实施《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成果的通告。
通告指出,规划范围包括规划区位于南沙明珠湾起步区横沥岛尖,北至上横沥水道,西至番中公路,南至下横沥水道,东至蕉门水道,规划用地面积为10.31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2平方公里,滩涂1.1平方公里。
计划发展规模,规划人口9.1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590.36公顷,开发建设总量1180万平方米。
其中,居住用地36.4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6.18%。商住混合用地68.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1.59%。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80.4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62%。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03.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7.58%。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84.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32%。公用设施用地3.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56%。绿地113.1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9.17%。
公告设施方面将包含三层,区域统筹级:综合医院1处、专科医院1处、会议中心1处、文化中心1处;街道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处、老年人福利院2处、文化站1处、群众性体育运动场地1处、综合警署/交警队1处、党群服务站1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3所、小学1所;居委级:幼儿园7所,其他按12个居委数配置居委级公共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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