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9年12月27日,公司(作为借方)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作为贷方)就一笔4亿港元不承付的循环贷款订立融资安排。该融资协议最后到期日将会是该银行审查融资函之日,该日期将在融资函件发出日期一年后到期日或之前,或该银行认为合适的其他日期。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显示,根据融资协议,倘(其中包括)保利置业控股股东中国保利集团有限公司不再为保利置业最大单一股东,或通其控制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少于保利置业已发行股本40%;未能维持保利置业的管理控制权,或不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管辖,保利置业根据该银行贷款应付该银行所有未偿还本金、应计利息和任何其他款项应立即全额偿还。
于本公布日,中国保利透过其附属公司持有保利置业已发行普通股股本约4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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