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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住建局:成品住宅跟样板房一样才能算合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1-16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386
核心提示:为了规范常州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成品住房质量,近日,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新建

为了规范常州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提高成品住房质量,近日,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我市新建成品住房建设管理的通知》。2020年1月1日开始,常州市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将执行新政。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新政主要从规范建设程序、加强装修设计管理、实行样板房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等7个方面对成品住房建设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新政提出实行“交付标准样板房”制度。今后成品住宅项目必须明确装修标准,建设单位应制定装修材料设备表,列明主要材料、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等信息,材料设备表应向消费者公开,杜绝在装修内容和材料设备上含糊其辞,误导消费者。

成品住房主体结构验收前,应在可售房源内设置实体样板房,样板房应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材料设备表中的材料、部品、设备及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对所有装饰装修交付标准一致的套型,可选择典型户型制作样板房,对装饰装修标准不同的套型必须制作不同的样板房。样板房要真实反映户型、结构尺寸、装饰装修标准和施工质量等,不得增加交付标准以外的其他装饰和布置。

样板房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大面积装饰装修施工。样板房将作为交房的标准和依据,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将有据可依。

在规范成品住房建设程序管理上,新政规定,成品住房装饰装修工程应该与土建工程一体化设计、一体化审图,并一次性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此规定主要是一方面加强装修设计管理和建设程序管理,从源头保证装修工程质量,另一方面杜绝开发企业“毛坯变精装,变相涨价”的行为。

成品住房应实行施工总承包制度,建设单位不得将安装、装饰装修等专业工程进行肢解发包,并且成品住房的土建、安装、装饰装修等工程应由同一家监理单位实施监理。此举旨在从规范责任主体的行为出发,强化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

新政强调,建设单位也就是开发企业是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主体,应该承担成品住房工程质量责任及售后服务。如果开发商未按规定履行质量保修责任,造成群体性上访等恶性事件的,监管部门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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