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官网消息,深圳南山区挂牌出让两块商务金融用地,均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起拍价分别为9.74亿元与10.32亿元,总计20.03亿元,挂牌截止时间至2020年02月19日。
其中,宗地编号为T107-0087的地块,起始价为97400万元,宗地总面积3012.5平方米,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6.04,出让年限30年。
另一宗地编号为T107-0088,宗地总面积2911.25平方米,出让年限为3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6.04,宗地面积为2911.25平方米,起始价103200万元。
据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方面,竞买申请人应为根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深府规〔2017〕7号)核定的总部企业,且在深圳市未拥有总部用地;竞买申请人应为符合《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遴选要求的企业。
另悉,T107-0087宗地项目建成后,25880平方米办公、1020平方米食堂不得转让;17060平方米办公允许分割转让,作为政策性优惠性商业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租售,最高售价和最高租金为申请销售和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70%,租售对象为深圳市南山区政府(以下简称南山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并接受南山区政府的产业监管;940平方米商业在5年承诺期(即2018年8月17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届满、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考核通过后允许分割转让;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转让,其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T107-0088宗地项目建成后,26620平方米办公、1300平方米食堂不得转让;16680平方米办公允许分割转让,作为政策性优惠性商业办公用房由竞得人租售,最高售价和最高租金为申请销售和出租时市场评估价的70%,租售对象为南山区政府指定的企业,并接受南山区政府的产业监管;2000平方米商业在5年承诺期(即201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履约考核通过后允许分割转让;1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不得转让,其权属、移交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该地块内地上、地下凡涉及13号线轨道交通设施所占用的空间,只能作为轨道交通用途使用,产权归轨道建设项目的使用权人。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2020年1月,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公布《2019年深圳市南山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四批计划》,当中入选的项目为环旭电子园城市更新单元与赛霸科技城市更新单元,均位于南山区西丽街道,拟拆除用地面积共44816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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