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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住建局:2月10日后房企按程序备案后方可复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吴家明  浏览次数:2431
核心提示:2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在房地产领域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复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省、市关于企

2月6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在房地产领域加强疫情防控严格落实复工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省、市关于企业复产复工有关工作安排,全市各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以下称房地产企业)应严格执行不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前复工营业的要求。2月10日后,各房地产企业应根据深圳市及所在辖区疫情防控要求,结合企业自身情况,按程序备案后方可复工营业。在此期间,各企业应依法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在全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坚决杜绝一切人员聚集性活动,暂停房地产项目现场开盘活动,暂停房地产中介线下带看房活动(企业自持物业出租除外),暂停疫情重点地区现场评估业务活动;各物业管理公司应加强人员管理,暂停经纪人员带客进入小区看房活动。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面对这次疫情,开发商几乎都选择了停工和延迟开工,一方面基于对疫情防护的响应,一方面也是出于“无工可用”的客观状况。有房企营销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疫情影响复工,进而影响房企推盘节奏,房地产建筑工地是人员密集型场所,复工起码要等到疫情完全消除之后,其实没有任何一个行业愿意牺牲这么长时间,但施工单位遭遇用人荒,也是不能回避的现实。58安居客首席分析师张波则建议,这个时候考验的房企负债率、产品力、投资眼光的综合能力,不能太激进,要精细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其次,施工人员、材料采购、施工组织等,要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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