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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出台20条措施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0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348
核心提示:2月9日晚间,工信部公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通

2月9日晚间,工信部公布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内容涉及全力保障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创新支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等6方面20条措施,帮助广大中小企业实现有序复工复产,渡过难关。

其中,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扶持方面包括推动落实国家对防疫重点企业财税支持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出台相关财政扶持政策、推动加大政府采购和清欠工作的力度三个细分措施。

具体而言,其一,协助纳入中央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的本地中小企业按政策规定申请贴息支持和税收优惠。湖北、浙江、广东、河南、湖南、安徽、重庆、江西、北京、上海等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纳入本地区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中的中小企业加强政策落实和服务。鼓励在中央贷款贴息的基础上,地方财政再予以进一步支持。

其二,充分发挥本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作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设立专项纾困资金,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中小企业的支持。鼓励各地结合本地中小企业受疫情影响实际情况,依法依规减免税款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推动出台减免物业租金、阶段性缓缴或适当返还社会保险费、延期缴纳税款、降低生产要素成本、加大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补贴和稳岗奖励等财政支持政策,切实减轻中小企业成本负担。

其三,引导各级预算单位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倾斜力度,提高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加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加快完成清欠目标任务,不得形成新增逾期拖欠。

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扶持方面,包括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强化融资担保服务、创新融资产品和服务、加快推进股权投资及服务四条措施。

其中,《通知》指出,引导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积极推动运用供应链金融、商业保理、应收账款抵质押、知识产权质押等融资方式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供给;积极发挥国家和地方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协同联动效应,带动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融资规模,鼓励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困难的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投资力度,加快投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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