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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颁布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项目开竣工期限顺延等9条措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13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394
核心提示:2月13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2月13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落实天津市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下称:《措施》),内容涉及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项目开工建设,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大民生项目、重点项目建设两个方面9条措施。

具体而言,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应急项目开工建设方面,包括对于列入疫情防控应急项目清单的建设项目,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实施一对一服务;取得同意先期开工建设函的建设单位在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申请补办相关审批手续;全面保障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用地等2条细分内容。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重大民生项目、重点项目建设方面包括强化审批服务、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项目开竣工期限顺延、推行不动产登记不见面办理、简化登记流程、开通野生动物用药制品绿色通道等6条细分内容。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获悉,其中,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方面,对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或在此期间新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企业,可自动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延期期间不产生滞纳金(或违约金)。

《措施》指出,项目开竣工期限顺延方面。自2020年1月24日启动天津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来,对已供应的建设项目用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开、竣工期限自动顺延,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无需另行申请开、竣工延期,疫情持续期间不计入违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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