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社局2月17日消息,石家庄市近期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复工复产企业劳动用工保障工作方案》,提出对接企业用工需求、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返还部分失业保险费等多方面措施,以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一是统计企业用工需求情况、对辖区内未就业人员和有就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建立用工需求清单、劳动力供给清单,发动全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接企业和劳动力。
在生活保障上,确保社区依据企业工作证明发放“绿色通行证”,允许新招录员工凭工作证明在社区租住,复工复产企业员工顺利出入社区等。
二是对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去产能企业失业人员、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是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失业保险费标准按照6个月的全市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
四是扩大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政策受益面,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防控目标,30人及以下、裁员率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参保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此外,石家庄市将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6.4亿元,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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