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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发布二手房新规 网签合同有效期不超过90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2-26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384
核心提示:2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二手房交易规定,其

2月26日,佛山市住建局发布《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存量房网上交易规则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二手房交易规定,其中包括要求房产经纪人需核实卖方身份信息及真实意愿、核实买方身份信息及购房资格,买卖双方网签合同有效期最长不超过90天等。

《通知》指出,买卖双方经房地产经纪机构促成的交易或买卖双方自行达成的交易,都应当通过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建设的存量房网上交易签约系统(下称“存量房网签系统”)签署存量房交易合同,办理交易手续。

房地产经纪人员应当进行实名登记,定期参加培训,申请账号后方可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个人使用存量房网签系统的,应当先通过实名认证核实身份后方可注册账户。

产权人可选择一家或者多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发布房源信息,也可自行发布房源信息。

买卖双方应当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设置经双方协商一致的网签合同有效期,有效期最长不超过90日。在有效期内,存量房网签系统将限制对该存量房再次交易,逾期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的,网签合同自动失效。经纪合同到期后,相关委托事项同时终止,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存量房网签系统发布的该房源信息将自动撤下。

该规则将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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