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其公开发行的 2020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最终确定票面利率为3.65%,公司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2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2019年2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厦门象屿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含2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次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2020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为第二期发行。
此前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含12亿元),债券面值100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利率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一致在利率询价区间内确定。
据悉,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象屿此前公告表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
另悉,于2月6日,厦门象屿发行了2020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本期债券计划实际发行额为10亿元,期限为90日,发行利率为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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