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山东省政府发布《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文件中有20条措施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在文件中,明确表示要求放开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限制,加快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济南、青岛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并且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确保有意愿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全部持有居住证。
据悉,这是继前不久山东在贯彻落实区域协调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出“逐步放宽济南市、青岛市落户限制”后,一个月内再提济青中心城区尽快放开落户限制。而今年1月,济南发布的建设国家中心城市三年行动计划中,已明确将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加快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推动城镇人口合理集聚,提高人口城镇化水平。
此外,该文件还表示,推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允许村集体在农民自愿前提下,依法把有偿收回的闲置宅基地、废弃的集体公益性建设用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通过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贷款贴息、风险补偿等方式,撬动各类金融工商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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