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接到第二大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通控股”)的告知函,后者所持有万通地产的部分股份被质押,质押股数1.82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43.64%,占万通地产总股本8.86%。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万通控股与万通地产的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7,062,2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30%。
截至公告日,万通控股累计质押公司股份为343,315,769股,占持股总数的82.32%,占公司总股本的16.71%。
此外,嘉华控股及万通控股共持有公司股票1,149,623,4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97%,已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075,873,910股,占合计持股总数的93.58%,占公司总股本的52.38%。
万通地产表示,本次万通控股股份质押是基于嘉华控股与浙商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要求的股票质押担保增信措施,本次质押不涉及平仓预警线,不存在股价波动需要补仓的情形。
同时,嘉华控股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未来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其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本次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如后续出现股票下跌引发的相关风险,嘉华控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提前还款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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