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此前于2019年1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广厦控股”)所持的公司股份被执行司法冻结。浙江广厦于近日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广厦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楼明所持的公司部分股份于同日被执行冻结。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2019年11月14日,楼忠福持有的浙江广厦1459万股、楼明持有的浙江广厦1595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被分别执行司法冻结,均占其各自持股比例的99.99%,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1.67%、1.83%。
上述冻结起始日为2019年11月14日,冻结期限3年,冻结申请人为深圳英大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冻结原因为诉讼保全。
此前浙江广厦披露信息显示,广厦控股被轮候冻结股份为 3.263亿股,占公司总股本37.43%,广厦建设被轮候冻结股份为 472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5.42%。
截至公告披露日,浙江广厦控股股东广厦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为4.0407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9.9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6.35%。
浙江广厦表示,目前各方仍在积极就上述冻结所涉及的案件进行沟通协商,争取达成和解,尽快解决上述冻结问题。相关冻结股份短期内不存在划转风险,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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