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公司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金科表示,截止目前,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金科控股子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预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25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10.17%,自其履行完毕审议程序后十二个月内有效。
被担保公司包括,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照亿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洛阳金隆千都置业有限公司、宜宾市金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玉溪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重庆庆科商贸有限公司。
金科表示,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
资料显示,截止2020年1月末,金科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此外,金科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3.06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98.08亿元,合计担保余额为921.1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7.37%,占总资产的3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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