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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解质5778万股后再质押4320万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7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365
核心提示:3月1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阳光城5778万股股份解除质押

3月1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阳光城5778万股股份解除质押,占阳光城总股本1.41%;同时,又将所持阳光城4320万股股份进行了质押,占总股本1.06%,质押期限为一年。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截至目前,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中,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和康田实业各自持有阳光城约7.69亿股、6.2亿股和4.12亿股,分别占后者总股本的18.79%、15.17%和10.07%。

于本次质押后,阳光集团、东方信隆和康田实业各自质押的股份数量约为7.06亿股、5.3亿股和4.12亿股,占各自所持股份比例的91.92%、85.47%和100%。

公告显示,阳光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约为6.25亿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34.73%,占阳光城总股本比例为15.29%,对应融资余额约27.22亿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3.42亿股,对应融资余额约58.08亿元。

阳光城表示,其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其偿还能力强,不存在流动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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