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公布2019年全年业绩。
公告显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恒基兆业的股东应占基础盈利为港币146.4亿元,同比减少26%。盈利减少主要由于去年出让北角京华道商厦的权益,录得约港币56.09亿元的基础盈利贡献,而本年度出让尖沙咀“天文台道8号”商厦的控股公司一半权益,仅获应占基础盈利港币13.05亿元。每股基础盈利为港币3.02元(2018年:因应2019年派发红股调整为港币4.08元)。
若计及投资物业及发展中投资物业的公允价值变动(已扣减非控股权益及税项),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股东应占盈利为港币169.94亿元,同比减少45%。每股盈利为港币3.51元(2018年:因应2019年派发红股调整为港币6.44元)。
恒基兆业董事局建议派发末期股息每股港币1.3元予于2020年6月16日登记在公司股东名册内的股东,而该末期股息于香港并不需要缴付预扣税。连同已派发的中期股息每股港币0.5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共派发股息每股港币1.8元(2018年:每股港币1.8元)。
物业销售方面,恒基兆业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占的香港住宅物业销售总额达港币89.68亿元。
此外,集团于本年度亦以港币47.05亿元(须予以调整)向一个独立第三方出让一间持有新界和生围若干地块权益的公司股权,涉及的土地面积合共约240万平方呎。有关交易将于2020年内完成。连同售出其他商业物业及车位,集团于本年度在港自占总销售收入达港币155.79亿元。
物业发展方面,本年度内,恒基兆业透过不同合营公司,投得三幅位于前启德机场跑道上的临海住宅用地,合共为集团在港的土地储备增添自占楼面面积约70万平方呎。连同于2018年所购入的邻近地块,集团于启德发展区现有6个住宅发展项目,提供自占楼面面积合共约190万平方呎。
收租物业方面,恒基兆业于本年度在港的应占租金总收入(包括应占旗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贡献)较去年上升2%至港币70.14亿元,而应占税前租金净收入(包括应占旗下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贡献)亦较去年上升0.3%至港币56.01亿元。
于2019年12月31日,恒基兆业在内地拥有约640万平方呎已建成投资物业。受人民币兑港元按年贬值约4%所影响,集团本年度应占租金总收入仅上升1%至港币18.49亿元,至于应占税前租金净收入则上升2%至港币14.64亿元。
此外,于2019年12月31日,恒基兆业的净借贷港币816.55亿元(2018年:港币701.23亿元),而借贷比率为25.5%(2018年: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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