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放开南昌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全面取消南昌市城镇地域落户的参保年限、居住年限、学历要求等迁入条件限制,实行以群众申请为主、不附加其他条件、同户人员可以随迁的“零门槛”准入政策。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就租房落户,允许在南昌市租赁房屋人员申请落户在派出所社区集体户。就放宽落户地址限制,允许在部分非住宅(公寓、商住楼)和单位自建员工宿舍地址上落户。
就落户审批权限,全面将户口迁入南昌市城镇地域审批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实行准迁业务“一门办、即时办”。
《通知》指出,《关于全面放开我市城镇落户限制的实施意见》已经南昌市政府研究同意,自2020年4月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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