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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出台“人才24条”新政 大专学历参保满半年可入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17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757
核心提示:4月17日下午,广东中山市召开人才政策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启

4月17日下午,广东中山市召开人才政策发布会,发布《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启动“人才24条”新政。

据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远梁介绍,《措施》共分七个部分、24条,从人才最关心关注的住房、入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医疗等方面,逐一提出保障措施,并对加大人才激励宣传力度、加强青年人才培育提出了创新措施。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措施》的7个部分主要为:提供人才幸福安居保障,鼓励和支持人才入户中山,完善人才子女教育保障,畅通高层次人才随迁配偶就业渠道,提升人才医疗保健服务,大力激励宣传突出贡献人才,持续培育中山青年人才。

《措施》的亮点之一在于填补了政策空白。放宽基础性人才入户条件,并对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中山市企业工作满1年且已落户中山的,每人一次性发放政府津贴1万元。

设立“市政府奖学金”,对优秀中山生源学子在就学、就业的关键时刻提供资助和帮助,对中山青年人才回乡创业提供系列优惠政策,吸引中山籍优秀学子学成后报效家乡。

此外,《措施》提出,在中山工作的紧缺适用人才及高层次人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以及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不受是否在中山参保、居住限制,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大专学历、中级工技能人才,在中山参保满6个月的,可在工作所在镇区入户。

在范围上,中山在全面吸纳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入户的基础上,将非全日制(函授、自考、电大、夜大等)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也纳入人才入户范畴。只要是国家承认学历(教育部能核查到学籍记录)、有毕业证,即可申请入户中山。

住房方面,《措施》提出健全市、镇(区)两级人才安居房供给体系、提供租金补贴、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解决人才短期租住、长期使用、自住购房等不同需求。

市住建局副局长董祖文介绍中山人才房配套政策称,在住房供给上,将健全市、镇(区)两级人才幸福安居房供给体系,按平均每个镇区筹集200套、全市共计5000套人才房为目标,通过多种方式,分阶段、分步骤地筹集房源,提供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四居室等户型供各类人才过渡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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