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泰集团有限公司4月20日晚间公布,公司现正与中铁城建(中国铁建全资附属公司)商讨订立潜在债转股协议。据此,透过将合共约3.9亿元的工程款债务资本化,协议一旦落实将悉数及最终偿付该笔工程款债务,而中铁城建有权委派一名人士作为该公司董事。
观点地产新媒体从公告获悉,早于2019年4月10日,北京仲裁委员会根据中铁城建及唐山勒泰于2017年8月4日签订的《唐山勒泰中心专案竣工验收结算协议》中的仲裁条款,就唐山勒泰未偿付中铁城建的建筑费作出仲裁裁决。包括唐山勒泰向中铁城建支付欠付工程款约3.06亿元、计至2018年2月的利息1532万元、以欠款计付利息、承兑汇票贴息费用300万元等。
但于2020年4月14日,勒泰集团收到中铁城建委托其律师发出的律师函,声明自仲裁裁决发出后,因唐山勒泰并未实际履行,故已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并获受理,而该公司向中铁城建出具的安慰函意思表示真实,公司与中铁城建之间成立合法的保证合同关系。中铁城建有权要求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故要求公司依照安慰函及仲裁裁决的内容向其履行保证支付义务。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工程款债务合共约3.9亿元已于唐山勒泰账目中作出全数拨备。
同时,基于中铁城建为央企,本着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互惠互利、友好合作、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透过增发股票将上述3.9亿元的工程款债务资本化,中铁城建有权委派一名人士作为勒泰集团董事。
公告还披露,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中铁城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于本公布日期,中铁城建并无持有任何勒泰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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