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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基础就转让明珠岛再签补充协议 变更转让方、调整分期转让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8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3307
核心提示:4月27日晚间,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一则关于签订《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4月27日晚间,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了一则关于签订《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公告。

于此前公告中,海航基础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基础产业集团”)、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地产控股”)、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岛临空集团”)及桐乡合伙于2019年12月30日与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控置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出售以上四家公司合计所持有的金海湾100%股权,股权转让价款合计为101.32亿元。

紧着于今年2月15日,海航基础与海控置业签订补充协议一,将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的保证人“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换为“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基础控股”),并将原股权转让协议中第二期转让价款由76.19亿元减少至70.19亿元,减少的6亿元补充至第三期款项作为明珠岛二期土地出让金专项保证金。

在最终公告中,于4月26日,经相关方协商一致,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桐乡合伙”)将其所持有的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海湾”)44.73%股权以23.75亿元全部转让给海航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机场集团”),该股权转让价格是以桐乡合伙实际缴付至金海湾的增资金额确定。

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协议及原补充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方1由“桐乡合伙”变更为“海航机场集团”,海航机场集团根据原协议、原补充协议及本补充协议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上述补充协议签署后,总合同价款保持不变,但第一期转让价款由59.77亿元增加至60.72亿元,第二期转让价款由70.19亿元增加至74.24亿元,将第三期转让价款由11亿元减少至6亿元,并取消了明珠岛二期土地沉降状况达标方可支付第二期款项中30.19亿元的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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