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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委:严格限制盲目建“摩天楼”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30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曹政  浏览次数:3083
核心提示:本报讯(记者曹政)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

本报讯(记者 曹政)近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

  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重点包括超大体量公共建筑、超高层地标建筑、重点地段建筑。通知要求,各地要把市级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大剧院等超大体量公共建筑作为城市重大建筑项目进行管理,严禁建筑抄袭、模仿、山寨行为。对于超高层地标建筑,通知明确:严格限制各地盲目规划建设超高层“摩天楼”,一般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各地因特殊情况确需建设的,应进行消防、抗震、节能等专项论证和严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还需上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复核,未通过论证、审查或复核的不得建设。

  250米以上建筑也要严格限制新建。确需建设的,由省级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消防等专题论证进行建筑方案审查,并报住建部备案;新建100米以上建筑也应充分论证、集中布局,与城市规模、空间尺度相适宜,与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重点地段建筑要加强自然生态、历史人文、景观敏感等城市与建筑风貌管理,健全法规制度,加强历史文化遗存、景观风貌保护,严格管控新建建筑,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传统民居、不破坏地形地貌、不砍老树。

  此外,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方面,各地要建立健全建筑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把是否符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建筑方针作为建筑设计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防止破坏城市风貌。对于不符合城市定位、规划、设计要求的,或专家意见分歧较大、公示争议较大的,不得批准建筑设计方案,不得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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