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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意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5-14  来源:观点地产网  浏览次数:2788
核心提示: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

5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等五个方面提出26条具体措施。

《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其中,坚持服务实体经济。围绕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金融需求,全面推进跨境投融资创新,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能,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为建设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坚持合作互利共赢。创新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的路径和模式,在更高水平上推动金融服务业对港澳开放,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在“一国两制”方针下发挥香港金融体系的独特优势,支持巩固和发展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互补、互助和互动关系。

坚持市场化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上的决定性作用。深化金融市场改革,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让市场决定在多元化金融中介渠道中的资金流向和流量。

坚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建立健全区域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完善与金融开放创新相适应的跨境资金流动风险防控体系,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稳妥有序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各项金融开放创新,成熟一项、推进一项。

并且,《意见》提出要探索实施更高水平的贸易投资便利化试点、完善贸易新业态外汇管理、推进资本项目便利化改革、探索建立与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支持银行开展跨境贷款业务、稳步扩大跨境资产转让业务试点、支持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等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提升本外币兑换和跨境流通使用便利度的措施。

也将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意见》指出,将扩大银行业开放、扩大证券业开放以及扩大保险业开放。

此外,《意见》也在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等方面提出相关具体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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