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不超过10.78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公告获悉,于2020年6月10日,香江控股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香江控股方面表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其表示,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投资建设需要使用该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将及时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募集资金,确保不影响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根据《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重组现金对价的支付、上市公司长沙高岭商贸城建设项目、上市公司南沙香江国际金融中心项目,合计募集金额23.5亿元。
截至2020年6月5日,香江控股本次募集资金累计已使用12.12亿元,募集资金余额10.95亿元。
另于此前2019年11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同意使用不超过1.5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本公告日尚未到期,因此尚未归还。
更多精彩内容,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地产金融网

转载免责声明:凡本站注明 “来源:XXX(非地产金融网)”的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系本站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信息传递,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新闻稿件和图片作品的内容、版权以及其它问题的,请联系本站新闻中心,电话:025-86893515,邮箱:211600510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