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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继续加大住宅用地供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3  来源:中房网  作者:苏晓  浏览次数:2704
核心提示:7月31日晚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联合发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

7月31日晚间,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和深圳市住房建设局联合发布《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关于停止商务公寓审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停止商务公寓审批,鼓励已批商务公寓项目转为可售型人才房;减少商业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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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规定,为保障已批商务公寓项目的合法权益,做好市场平稳过渡,规划已经市规划主管部门和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审议通过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已经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审批通过的商务公寓项目,可按原规定继续办理后续审批手续。

  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开发企业可向深圳市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深圳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

  据悉,这是两年内,深圳监管层向商务公寓祭出的第三把利器。2018年7月31日,面对商务公寓未纳入限购引发投资资金的频频入场,以及开发商凭借开发商务公寓的“捷径”,利用商业用地、产业用地投机住房市场等情况,深圳曾将调控指向商务公寓,要求各类新供应用地上建设的商务公寓一律只租不售且不得改变用途,新购商务公寓5年内限售。不过,该措施仅持续了一年时间,2019年12月12日,深圳宣布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政策。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介绍,之所以取消商务公寓“只租不售”的相关规定,原因在于该政策抑制了部分城市更新项目的活跃度,长期看利于增加商品房供给,短期看不利于可售商务公寓销量。

  对于这一次彻底取消商务公寓,深圳规土委与深圳住建局在解读中表示,商务公寓早期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商务办公区配套的作用,但近年来,商务公寓呈现出明显的类住宅化倾向,已偏离“服务商务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停止商务公寓项目审批是为了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深圳市将在规划层面,研究适应新时期城市发展需要的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比例,压缩商业用地规模,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增加住房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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