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幕交易当事人为孙求生,涉及新城控股董事长王振华猥亵女童案相关内幕交易,根据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65万元,并处罚金130万元。
决定书指出,孙求生与新城控股时任董事长王某华认识十几年。披露指出,2019年7月1日,孙求生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王某华接触,知悉王某华因涉及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一事,7月2日“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各抛售“新城控股”20,000股,7月3日“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各抛售“新城控股”5,000股,7月4日新城控股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被刑拘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从“孙求生”“钱某娟”证券账户的交易流水来看,5月15日至7月1日一直未交易“新城控股”,7月1日孙求生知悉王某华因涉嫌猥亵儿童接受公安机关调查后,7月2日、3日突击卖出“新城控股”。孙求生卖出“新城控股”的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高度吻合,其在敏感期内为了避损而卖出“新城控股”的动机明显。
证监会在处罚决定书中披露,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我会决定:没收孙求生违法所得654,335.56元,并处以1,308,671.12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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