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香港地政总署今日(27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及《道路(工程、使用及补偿)条例》(第370章)第14条张贴收回土地公告,以在古洞南设立农业园(第一期)。第一期发展计划包括土地平整、基础建设工程及相关园内设施,以及相关道路工程。有关收地公告明日(28日)刊宪。
香港政府将会根据条例收回共67幅私人土地,涉及面积共约8公顷。受影响的私人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11月28日)归还政府所有。
有关工程预计今年内展开,并于明年至2023年期间分阶段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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