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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楼市调控出新规 打击假离婚、二套首付6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31  来源:中房网  作者:杨洋  浏览次数:2927
核心提示: 中房网讯 (杨洋/文)8月30日,无锡市颁布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

中房网讯 (杨洋/文)8月30日,无锡市颁布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内容涉及加强土地市场管控、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5个方面。

  在加强土地市场管控方面,《通知》指出,增加住宅用地供应,2020年度普通住宅用地出让面积比上年度增加不少于50公顷。建立房价、地价联动机制,有效管控土地价格,热点区域严格执行 “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模式。严格落实开发企业购地使用自有资金规定,金融监管部门开展购地资金来源穿透式核查。

  在支持居民合理自住需求方面,《通知》明确,完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出台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满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基本住房需求。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开展租赁住房建设试点,鼓励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加快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全面提升旧住宅区宜居水平。

  在坚决遏制投机炒房方面,《通知》要求,完善商品住房限购政策,夫妻离异后2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拥有住房套数计算。

  同时发挥税收调控作用,将市区(不含棚户区改造重点地区)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到5年。

  此外,经江苏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商定,调整无锡市区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已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金融监管部门要严格审查购房资金来源,监控消费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资金去向,严防居民挪用消费贷款和其他贷款用于购房。

  在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方面,《通知》指出,全面落实住房价格申报制度,探索合同备案价、贷款核定价、纳税申报价“三价合一”的核查机制。对热点学区房的交易加强税务稽查和市场监管,严厉打击炒作学区房概念、哄抬二手住房价格行为。

  停止执行疫情期间商品房预售许可及资金监管方面的纾困政策,全面实施交付标准样板房制度,推行基本装修和升级装修分类管理,支持多样化成品住房需求。

  在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分析方面,《通知》要求,完善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加强市场监测能力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不动产登记、土地、金融、财税、统计等数据汇集和业务协同机制,稳步推进楼盘表建设,建立房屋交易与不动产登记间信息共享机制,不断提高市场分析研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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