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上午,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称,公司于8月2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未来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承诺的公告》。
根据上述公告书,高新发展承诺:“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会以任何方式用于或者变相用于房地产开发业务。二、未来公司不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观点地产新媒体了解到,在本次公告中,高新发展进行了补充说明和承诺,具体为: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入均不存在房地产开发收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没有正在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来不会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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